上海科技政策
嘉定区专利工作示范企业
发布日期:2021-12-02 浏览次数:94
一、申报条件
1.在本区注册满2年以上、且税收征管的企业;其主导产品符合本市、本区产业政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发展前景较好。
2.企业2019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近两年保持盈利。
3.上年度资产负债率低于70%,有良好的信用等级。
4.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3件,或有效实用新型专利不少于15件(每5件实用新型专利可抵1件发明专利);有自主研发授权发明专利的企业优先。
5.设立了研发机构和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具有较为健全的知识产权工作制度和机制,配备了知识产权管理人员。
6.具有一套较完善的知识产权运用、保护、人才培养、创新激励等规范化制度并已有效实施,有一定的知识产权信息利用工作,可根据需要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7.未曾获得过嘉定区专利工作示范企业,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示范企业,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
8.对存在经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行为的企业,取消申报资格。
二、申报方式
2020年嘉定区专利工作示范企业采用网上在线申报方式进行,通过以下方式进入申报系统:,进入“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服务管理系统”。
各单位需先按提示进行在线注册,待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审核时间为两个工作日。登录后,按要求填写申报表格,并上传附件材料。
今年申报采取全流程网上办理模式,各申报单位无需另行打印纸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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