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促进重点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加大投资力度-重点投资项目、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配套支持)专项资助
发布日期:2021-12-02 浏览次数:93
一、 政策依据
《关于本市促进资源高效率配置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18〕41号)
《浦东新区促进重点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浦府规〔2020〕2号)
二、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工商注册、税收户管均在浦东新区,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
企业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国家、市及新区财政性资金支持的,不再重复支持。同一企业当年度最多获得一个重点投资项目奖励。
三、申报渠道
浦东新区各片区管理局、镇受理申报并进行审核推荐。
四、申报条件
(一)浦东新区重点投资项目
1、项目在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验收,并且已纳入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项目建设周期不超过36个月;
2、项目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申报单位两年内不得关停并转或外迁;
4、符合中国芯、蓝天梦、创新药、未来车、智能造、数据港等重点优势产业领域的项目优先支持。
(二)上海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配套
对上海市经信委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技术改造)立项支持的项目进行配套,要求在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项目验收,且尾款已全部拨付。
五、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单位需登录浦东新区财政科技投入专项综合监督服务平台在线申报并按要求提交相关附件材料。网上申报的受理时间为2021年7月26日10时至2021年8月31日16时。2021年8月31日16时起系统关闭,不再受理申报。